近日,中机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新能源产品清理整顿的通知》,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到目前为止,2210款新能源车型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补充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据统计,2210款新能源车型共涉及165家企业。包括客车车型及底盘共计1228款,纯电动专用车车型及底盘共计818款,新能源乘用车及底盘产品共164款。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及底盘产品164款,包含增程式乘用车2款,由广汽集团推出;以及一款燃料电池轿车,是上汽荣威车型。
拟暂停公告的2210款新能源产品中,东风汽车公司数量最多,有264款,其次为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91款,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款。
按照规定,如果上述这2210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检测报告,在2018年便不能正常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