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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江淮再爆合资 这次涉及电动商用车

作者/来源:中国新能源汽车网-P
2017-11-29 09:22:59

近两天,大众与江淮再次爆出合资动向、合作升级:27日,大众汽车集团、大众汽车集团(中国)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谅解备忘录,确定将共同探讨潜在的合资企业模式。

今年6月,江淮、大众双方已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正式签署合资企业协议,并且在广州车展期间双方高层共同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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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份合资企业协议,江淮、大众各自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利用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实现在中国和海外市场共同合作开发、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 提供出行解决方案等,并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

当时,江淮发布的公告中还提到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立即着手准备规划全新新能源汽车工厂的建设,根据目前测算,年产能目标将达到36万辆的规模。6月29日,江淮大众新能源合资项目在合肥正式动工。而且有消息称,江淮大众首款车型将于明年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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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近日签署的备忘录,三方将共同研发、销售多用途汽车车型,其中车型并不限于皮卡、 MPV、电动商用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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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资企业将由三方共同持股,其中,江淮汽车持有50%的股份,大众汽车集团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共同持有50%的股份。

据悉,新的合资企业计划落户于江淮汽车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而新的合资企业中,大众汽车轻型商用车(LCV)将代表大众汽车集团担任重要角色。

此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虽然没有更多细节内容,但是也透漏了几点信息:

✦有消息称,此次在多用途车(即商用车)领域的合作中,其产品仍然采用大众商标,这与此前双方在纯电动车领域的合资采用全新商标不一样。

✦此次持股比例为,江淮汽车持有50%的股份,大众汽车集团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共同持有50%的股份,有别于前一次的江淮、大众自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同时,谅解备忘录中只提及了研发与销售,并末提及生产制造,这似乎是在汽车产业链上缺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即便是共同研发,也得有产品承载其落地,而有效的市场销售也得有产品支撑,因此如果有挂大众商标的产品出现,必然得有本土化生产。

不过,已有相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谅解备忘录中并无生产制造,但并不代表后期没有,目前生产制造采取什么样的模式还在探讨之中,后期会有相关协议进行解答。

✦谅解备忘录中也提到,在新的合资公司中,大众汽车轻型商用车(LCV)将代表大众汽车集团担任重要角色。所以,此次合作更多在大众商用车层面,涉及到了传统燃油车。

根据汽车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即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也就是说,大众在传统燃油车领域中,目前只有两家乘用车合资企业(一汽-大众与上汽大众),而没有商用车合资企业。因此,江淮与大众此次在商用车领域的合资,不与政策规定相冲突。

来源:中国新能源汽车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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