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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政策 >北京为自动驾驶立法,吹响L3的哨声

北京为自动驾驶立法,吹响L3的哨声

作者/来源:太平洋汽车
2025-01-03 11:00:57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

  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自动驾驶车辆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评估等程序后,可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那么,本条例最大的突破是什么?北京此次为自动驾驶立法与此前深圳、广州、长沙等地的自动驾驶立法有何不同?会对国内正在发力智驾的车企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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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个人乘用车出行”场景

  太平洋汽车发现,条例中支持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场景包括:个人乘用车出行;除校车业务以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相比最初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条例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条例规定,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

  那么“个人乘用车出行”究竟是指个人打Robotaxi还是个人购买的自动驾驶汽车呢?一位参与立法的专家表示,个人乘车出行这种场景在法规里主要指车辆销售给千家万户,成为私人车辆之后,由家庭成员开着这种自动驾驶汽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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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L3/L4/L5级自动驾驶

  条例所称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根据目前的自动驾驶分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即L3级别自动驾驶,指车辆系统能够在特定条件下独立完成所有的驾驶操作,而驾驶者则需在系统提出要求时,及时作出响应。高度自动驾驶,即L4级别自动驾驶,指自动驾驶系统能够处理所有的驾驶任务,并且在特定道路条件下,驾驶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实现了双手的完全解放。完全自动驾驶,即L5级别自动驾驶,指车辆系统能够在无需任何人为介入的情况下,独立完成所有的驾驶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华为和理想已经明确2025年将推出L3试点demo,蔚来在ET9上也宣布L3 ready,小鹏大概率也会加入L3的角逐。而在2024年6月份,工信部也公布了首批L3级自动驾驶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车企,包括比亚迪、蔚来、长安、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

  可以预见,2025年我们将见证第一个大规模的L3试点体验,而《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则像这次智驾竞赛的一声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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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需配备安全员

  安全是智驾的底线,如果没有安全,智驾就无法普及。根据条例,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具备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监测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车辆、人员、网络等运营情况。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这两类人员应保障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运行,能根据突发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接管车辆控制权。

  条例还规定,自动驾驶汽车一旦“出错”,应立即进行人工干预。具体来说,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驶出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应当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降低行驶速度、将车辆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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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此前,深圳、广州、长沙等地也会自动驾驶做了立法,不过都未对用户最关心的事故责任界定做出明确规定。比如L3级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是车企或者平台担责。此次北京自动驾驶立法仍未解决这个问题。

  与其他机动车一样,自动驾驶汽车也需遵守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相关企业还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提供事故过程信息或者事故分析报告。

  对于为何没有明确要求若车辆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有关专家表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属于国家立法事权,北京地方立法无权作出规定,因此条例在这方面与国家规定进行了衔接,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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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其它地方条例并无太大突破

  从条例规定来看,本次北京为自动驾驶立法与此前的深圳、广州、长沙等地的智驾条例并无太大区别,尤其是在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划分上,仍旧没有大的突破,驾驶员仍是第一责任人。

  其次,《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驾驶人,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在这一点是,北京是明确规定无人驾驶车辆必须配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自动驾驶汽车一旦“出错”,应立即进行人工干预。深圳则规定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备在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开启危险警示灯、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者采取降低速度、远程接管等有效降低运行风险措施的功能。

  总体来看,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进步,以及越来越多的城市为自动驾驶立法,具备L3级及以上智驾能力的汽车将以更快的速度走进普通人的生活。

来源:太平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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