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确定电动汽车产业化的时间表和用纳税人的钱搞大规模“示范推广工程”,是典型的政府越位、错位行为。其原因,首先是没有搞清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清楚政府能做什么?该做什么?还没有划清政府行为的界线在哪里。
造成政府在产业发展中越位、错位的另一个原因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大部门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政府部门设置过多,部门职能交叉过多,存在部门权利利益之争。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主要是工信部和科技部两个政府部门在推动。
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主要是一个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过程,科技部能承担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规划领导职能吗?科技部知道怎样才能实现商业化吗?
来源:赵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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