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V网讯,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就试点进度、技术标准、补贴金额等作了详细说明,这是全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江苏省政府此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时间表:2012年至2014年,重点在南京、苏州、南通试点;2013年至2015年,在无锡、常州、盐城、扬州、镇江等城市中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规划,南京、苏州、南通在未来3年内各自力争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
据介绍,今后,试点城市新增公交、出租车应优先应用纯电动汽车,兼顾发展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纯电动汽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使用纯电动汽车。购买纯电动大巴车和乘用车,每辆除中央财政分别补贴50万元、6万元外,省和试点市将给予配套补贴,对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将按燃油车辆类型申报国家燃油补贴。电动出租车运价与普通出租车运价一致,但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免电动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