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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行业 >广州“限牌令”出行双限制 先限再听民意?

广州“限牌令”出行双限制 先限再听民意?

作者/来源:CNEV
2012-07-03 14:55:00

 

       CNEV网讯,6月30日晚上,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适度调控管理,一个月内广州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根据通告内容,受限制的中小客车,包括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解释,广州出台限牌政策,主要出于减轻道路交通压力以及环保考虑。


    政策隐秘 百姓措手不及


    由于消息是周末公布,发票记录2日才须递交有关部门,因此6月30日至7月1日晚便成了最后的购买时间。30日晚,广州各汽车经销店上演疯狂一夜,各店几乎都是灯火通明一直营业到凌晨,据店员介绍,几小时差不多卖出了一个月的销量。

 

    突如其来的“限牌令”,引发当地汽车市场震动,也引起市民强烈关注。有市民质疑,如此重大的举动,是否应该有相关听证会?这么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不用经过听证就直接发布,而且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让人措手不及,市民感觉难接受。


    “限牌”强令突袭 百姓被无视


    近年来迫于交通压力,北京等地也推出汽车限购政策,但与广州突袭式的“限牌令”不同,北京汽车“限购令”发布之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意见征集,并未直接叫停购车,这就给了民众一定的“缓冲期”。而广州“限牌令”连夜出台,无视百姓的做法令人质疑,甚至给人一种政治强令的色彩。


       有网友评论,广州“汽车限购”政策出台,在时间节点的把握上堪称“精准”:7月1日开始施行,发布则是在前一天晚上9时。此前并无吹风、听证之类“减震降温”之举。只是在发布会时,广州市交委官员表示,改善方案将在一年“限购”期间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征求意见再行推出。但如此“先限再听民意”,又如何体现民意?

 

         电动车+汽车双双被禁 百姓出行选择被压缩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北京即使推出了汽车限购政策,但对于另一个民生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并没有禁行,而是实施了上牌管理的政策,目前北京市的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20万辆。反视广州,在宣传环保的同时,却在2006年就率先对最环保的电动自行车禁行,加上如今强制推行的汽车“限购”,广州形成电动单车与汽车出行的双重限制。


    这种粗暴管理模式却正呈现蔓延的趋势,目前禁止电动车的主要省会城市有福州、广州、海口等,而在北京、广州之后,深圳风传禁汽已久,贵州也曾于2011年7月发出汽车限牌政策。若管理思维不变,随着城市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双禁模式还有蔓延之势,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


    按照广州市公布的“功能疏解、网络贯通、公交优先、智能服务、优化管理、智慧城市”的思路,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的目标要到2015年才能实现,7条新线路建设要到2016年才能完成,未来数年,市民能够选择的自主出行交通工具仅剩自行车一种,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发展上形成一种倒退。


    由此看出,广州“限牌令”的出台缺少民意基础,管理者在指定政策时缺少对百姓的重视,特别是在此类关乎民生的事情上依然存在严重的“官气”,并且有“先推出再看百姓情绪”的投机心理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呼吁电动自行车解禁


 在广州这种双禁模式下,市民出行的方式只剩下地铁和公交,但是地铁显然也在超负荷运作,去年广州轨道交通客流密度超京沪列全国第一,2011年轨道日均客流较上年增长约20%,轨道交通在线网长度没有增加的背景下,日均客流约达480万人次。在电动车时代网上的留言均表示,限购汽车、禁止电动自行车是政府为达自己的管理考核目标一刀切的方式,若政府真从环保的佳偶考虑问题,并考虑到广州交通的实际压力,应该逐步放开电动单车的禁令。

 

      专家:广州汽车限购先限再听民意不妥


      北京汽车“限购令”发布之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意见征集,并未直接叫停购车,这就给了民众一定的“缓冲期”;而广州“限购令”连夜出台、“先限再听民意”,怎能避免舆论震荡?


  正如有网友所说,广州“汽车限购”政策出台,在时间节点的把握上堪称“精准”:7月1日开始施行,发布则是在前一天晚上9时。此前并无吹风、听证之类“减震降温”之举。只是在发布会时,广州市交委官员表示,改善方案将在一年“限购”期间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征求意见再行推出。但如此“先限再听民意”,又如何体现民意?

 

  神速推出的“限购”车辆政策,因为其过于强烈的行政命令色彩,很难真正体现民意。在出台“限购”政策之前,广州市相关部门可能也组织过调研,但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意见,而是以一种保密的、刚性的、匆忙的通告方式,公之于众,当然无法阻止民意的强烈反弹。

 

  现在,“限购”政策已经推出并进入施行阶段,再强调什么试行期间充分征求民意,未免有些程序倒置。如果试行政策失当,则施行一年期间产生的巨大社会成本、行政成本,又由谁来承担?而这样的支出其实是可以节省下来的。

 

  广州并不是第一个实行汽车限购的城市,可为参照的是,在2010年底,北京市购车“限购令”发布之前,在网上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意见征集,各种意见都得到了充分表达,征求意见期间也并未叫停购车,这就给了民众一定的“缓冲期”。现在广州突然限购,但车辆指标如何配置等重要内容却未见公布,“停摆”一个月,不仅给市民带来不便,也会让不少汽车从业人员陷入窘境,对民生影响很大。

 

  当地如此“急刹车”,可能是为了防止出现突击购车的情景,但是在方便管理和尊重民众知情权之间,更应照顾到后者的权益。

 

  一项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理应经过详尽的调研,广泛征集民意,再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慎重推出。这种慎重,既是对正当、合法程序的敬畏,也体现了对公共权力可能干预民众生活的高度警觉。对此,国务院也早有文件,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广州市城市拥堵由来已久,空气质量也为人诟病,对此,民众与当地政府的感受应无二致。当地政府以行政强力对车辆总量实行调控,或许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问题在于,越是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越是应吸纳民意、尊重基本的程序,而非“先限再听民意”。

 

来源:CN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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