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手机版
  • 我要投诉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17786024250
新闻 > 政策 >济南电动出租车将补贴三万元电池使用费

济南电动出租车将补贴三万元电池使用费

作者/来源:CNEV
2011-06-14 07:57:00

  今后部分公务用车、景区景点旅游观光用车、环卫绿化用车等有计划地推广使用电动汽车。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买纯电动出租车可获补贴。

  作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市,济南市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推行双燃料公交车。根据规划,到2012年,济南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610辆。为此,济南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若干政策》,将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

  根据规定,济南将鼓励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机关部分公务用车、景区景点旅游观光用车、环卫绿化用车、物流运输用车等有计划地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积极支持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和物流货运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申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对经认定纳入《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同时纳入《济南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今后纯电动出租车将投放试点。济南市将积极引导城市出租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先期试运行200辆纯电动出租车。对购置的纯电动出租车,从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经费中给予6万公里内0.5元/公里的电池使用费一次性补贴。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按比例有计划地推广使用纯电动出租车。

  此外,济南将鼓励和支持国家电网企业建设本市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充换电站建设用地按公用事业用地办理,智能充换电网络、充电设施、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

来源:CNEV

特别声明: 以上内容转载自CNEV,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仅请联系删除,转载内容并不代表CNEV新能源汽车网(www.chinanev.net)立场。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分享至:
最多可以输入140字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0)